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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引一段老殘遊記: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不過,老殘任官時尚有清官,今之台灣呢?看倌煩請自行辨讀)

第一屆會考成績公布,作文成績成為第一比序原則。考生與家長雖早有心理準備,但考前預想與考後現實畢竟不同。現實成績一來,考生莫不哀鴻遍野、罵聲連連!主導十二年國教的眾清官(誠心希望他們是),何德何能做這樣的教育改革?憑什麼決定用一篇作文主宰了孩子的後半生?

作文(所有文章皆然)寫的好不好,是一個非常非常主觀的問題;也就是說,它是一個非常不公平的評斷準則。太史公小吳的文章,拿給朱學恆跟蔣勳論斷、或是拿給麗雅師與曉菁師評閱,臧否與分數鐵定不同,甚至會有極大極大的差異(二者取平均值的模式,我也一直覺得很怪異)。而小小一級分的差異,竟可以讓十二年國教的考生,從天堂跌落地獄(還不只是凡間),吾人不覺得這不只是普通的恐怖,根本就是極端的殘忍了!

如此的顢頇改革,也許國文老師(應該說張曉風跟余光中)最是高興了;但個人認為,得利最多的卻屬坊間作文補習班。這樣的情景,也不得不讓我聯想到明清時期的八股考試(高一歷史正上到這)。這個只注重格式、不求內涵的考試制度,被古人、也被我們現代人罵到狗血淋頭。而當今清官主導的十二年國教,莫不是也要來段這樣的歷史重演、重蹈覆轍?嗚呼哀哉,太史公吳誠心希望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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