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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18.習四點:
1.兩岸同胞一家親,誰也不能割斷我們的血脈,
2.兩岸同胞命運與共,彼此沒有解不開的心結,
3.兩岸同胞要齊心協力,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
4.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2008.12.31.「胡六點」:
1.恪守一個中國,增進政治互信;
2.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3.弘揚中華文化,加強精神紐帶;
4.加強人員往來,擴大各界交流;
5.維護國家主權,協商對外事務;
6.結束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1995.1.30.「江八點」:
1.堅持一個中國原則。
2.對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
3.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
4.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
5.採取實際步驟加速實現直接三通,促進兩岸事務性商談。
6.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7.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
8.我們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
1983.6.25.鄧六條:
1.和平統一已成為國共兩黨的共同語言。
2.在國際上代表中國的,只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3.不贊成台灣「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兩個中國。
4.祖國統一後,台灣特別行政區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
5.和平統一不是大陸把台灣吃掉,也不能是台灣把大陸吃掉。
6.建議舉行兩黨平等會談,實行國共第三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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