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得來速
大家一定馬上想到麥當勞
我的標題就是要丟出這樣的問題 :
檳榔西施能不能也"得來速"化?
然後從這個問題進一步探討
政府可以或應該
從道德的尺度
去處理人性面的需求問題嗎?
其實我教過的學生
大多數都聽過我這類議題的見解(可能也大多忘記了)
知道我對酒 色 賭 檳榔西施..........
幾乎都持相同的看法
當然
其間也有學生會用道德的角度來質疑我的論點
趁著博弈條款這個時事話題
我就以檳榔西施為切入點來討論所謂的"道德"
檳榔西施
早已成為一項非常特殊的台灣文化
(舉凡人類出現過的事物都叫做文化)
妨害風化 阻礙交通 造成車禍.........
是他留給衛道人士的負面印象(好像也沒好的)
也因此衛道人士要求政府 警方一定要嚴格取締 禁止
只是
數十年過去了
這檳榔西施
取締的完 禁止的了嗎?
他完全跟古今中外的酒 色 賭一樣
千百年都這麼過去了
哪一個時代 哪一個國家沒在禁酒 色 賭?
但
哪一個不是越禁越有力?
活脫像極了生命力超強的小強(蟑螂)?
也像極了我們的國花~梅花
越冷是越開花 !
讓我們來看看上個世紀的美國禁酒令
這一段禁酒令歷史
現在早已成為一個笑話
1920年美國完成憲法第18條修正案
宣布禁酒
撐到1933年底
再以憲法第21條修正案
廢止禁酒令 喝酒合法化
算算看十三年間
美國政府花在執行禁酒令上的直接預算與社會成本
值不值得?
更別說 若不禁酒
政府直接從販售酒品得到的稅收
在當時一年約五億美元之多
一來一往
差距何其之大!
這就回到第一段的主題
我們要思考
政府的職能為何?
政府可以或應該
從道德的尺度
去處理人性面的需求問題嗎?
答案是
可以也應該
但政府處理人性需求面的問題
是靠政策
是靠可行的、合理的政策為憑靠
而非宗教或衛道團體的語言和態度
宗教或道德語言
可以寄託於信仰或自律
對人性面不那麼健康的部分
採取禁絕態度
可政府不能這樣做
法治不能這樣定
人性是最複雜 最頑抗的黑洞
我常說
要是宗教能解決人性的一切幽暗面
那中古基督教王國早就該解決這些麻煩了
(高二這學期歷史我一直反覆在講述這些)
可是
凡讀過文藝復興時代
義大利作家喬萬尼.薄伽丘那本名著《十日談》的
都能理解人性需求
像極了電影《侏羅紀公園》裡那句名言 :
「生命他自己會找到出口」
同樣
欲望也會找到它自己的出路
美國禁酒令的年代
會成為一個笑話註腳
說明的正是政府不該採取道德高標看人性問題
而該代之以現代政府的理性化政策
亦即要用管理、規畫的方式
去看待人性需求問題
哪怕是最棘手的賭博、色情也一樣
所以
看到"離島博弈條款"吵了廿幾年終於過關
覺得我們的政府又朝現代化 理性化邁進一步了
只是略感遺憾仍有衛道團體繼續在抗議
(我百分百支持他們有抗議的權利)
最後
離島博弈通過了
那本島博弈呢?
色情行業呢?
還有我一直念茲在茲的檳榔西施呢?
要不要也早一點得來速勒?
PS.
若你是衛道份子
那煩請不要看我這篇(好像也看完了)
也不要用道德來評斷我這個人
我有十足的自信(即便你完全不認識我)
堅信我有異常崇高的道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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