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2012.02.28 308分居風暴 探討的生死觀
這不啻是一個很有創意的點子 !!!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日電)重度肢障的獨居老人郭玉田民國93年將房子捐贈給伊甸基金會,附帶條件是伊甸要照顧他的晚年,郭玉田日前安詳離世,他和伊甸無意中創立「附負擔捐贈模式以房養老」。
郭玉田擁有台北市南海路植物園附近老公寓的1、2樓產權,他將居住的2樓捐給伊甸之後,還是住在2樓,1樓出租當生活費,預立遺囑待往生後也將1樓捐出,伊甸請外籍看護照顧他,還派社工員、居家服務員定期上門探訪。
伊甸基金會專案督導呂惠萱指出,郭老先生13歲時因小兒關節炎而不良於行,平時以輪椅代步,終身未婚,在老母過世後就獨居。7年前,他開始思考身後事,在外甥女婿的引荐下,主動接洽伊甸捐贈房子,提出信託安養做為交換條件。
伊甸基金會花大半年的時間,發現信託走不通,呂惠萱解釋,因為房子信託之後,郭老先生就不能繼續居住,律師建議伊甸改採「附負擔捐贈模式以房養老」,房子2樓過戶到伊甸名下,伊甸負擔郭老先生照顧及喪葬費用,雙方簽訂的合約於93年12月經法院完成公證。
郭玉田的2樓公寓約26坪,房仲業估當時的市價是每坪約新台幣24萬元,總價約620萬元,他接受照顧的7年間,先後接受外籍看護,在外勞逃跑時,短暫接受台籍看護及入住安養中心,直到今年2月21日在睡夢中安詳離世,7年的照顧以及往生後的喪葬費用,全數由伊甸負擔。
郭老先生採用佛教往生儀式,他生前很難有機會到海邊,遺願是海葬,將骨灰灑在大海,隨著浪潮四處遨遊。伊甸基金會將依政府規範、擇期進行海葬儀式,完成郭老先生的最後遺願。
許多國家推行以房養老的相關機制,伊甸將郭玉田的案例向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分享,張金鶚曾試擬出適合台灣推動的三種方案:反向抵押貸款方案、售後租回年金屋方案、及社會照護方案(SC)。伊甸執行的「附負擔捐贈模式以房養老」,即屬社會照護方案模式。
伊甸已著手規劃將郭玉田捐贈的2間房屋作為紀念館,一方面紀念他為台灣首創「附負擔捐贈模式以房養老」範例留下見證,二方面修繕改造成無障礙住宅參觀體驗屋,未來作為急難身心障礙家庭的中繼住宅,擴大延續其善心遺志發揮更大效益。1010301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203010259.aspx
NVVE發言人德榮(Walburg de Jong)表示,由於許多醫師基於個人的宗教或倫理信仰,不願涉及安樂死,終結生命診所(Life-end Clinic)將提供行動團隊,認為自己符合安樂死資格的民眾可以登記,若病患符合資格,加上他們的醫師拒絕協助的話,行動醫療團隊將為病人執行居家安樂死服務,協助病人走得「尊嚴、無痛」。
荷蘭領先全球在2002年4月通過安樂死合法化,並制定相當嚴格的安樂死規範, NEEV服務隊所說的合法,就是病人的安樂死要求必須是神志清醒提出的,他們面臨的必須是「無法忍受、沒有止境的痛苦」,必須病人及其醫師都同意那是不治之症。每年荷蘭有3,100人接受安樂死。自從NVVE在上月初宣布這項計畫以來,已有70名患者致電表示意願。
http://www.taiwannews.com.tw/etn/news_content.php?id=185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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